你好,今天我要继续跟你讲权利的概念,我们继续深化权利的概念。我来给你澄清三个比较常见的误解。

1.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产权

第一,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产权。我们前面已经说了,权利是人赋的不是天赋的。权利是人们在博弈当中慢慢形成的一些规则。

在权利的行使和保护过程中,有两个极端都是不可取的。一个是完全不尊重权利,随意破坏别人的权利,这不可取。

另外一个极端,则认为权利是绝对的,丝毫不能侵犯,丝毫不能减损,这种看法实际上也行不通。我拥有一件物品,绝不意味着我能够利用这件物品为所欲为,产权永远是有限选择的集合。

我拥有一把菜刀,当然可以拿来切水果,切肉,切瓜,但是不能拿来伤人。否则的话,我拥有一把水果刀,我就有绝对的权利,爱怎么用就怎么用。那拥有一把水果刀,就相当于拥有全世界。因为可以拿着这把刀为所欲为。

当然,法学家或者法律经济学家,他们在讨论权利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过程中,有两派观点:有一种认为权利是“减下去”的,有一种认为权利是“加起来”的。

所谓减下去的看法,是说我们拥有一件物品,就自然拥有跟这件物品相连的所有权利,但是由于社会的各种约束,我们得把一些相应的权利减下来。比方说,有了水果刀以后,我们要相应地把它减下来,不能拿来抢劫,不能拿来做坏事等等。

另外一种看法,是认为权利是加起来的,有了一把水果刀以后,你什么权利都没有,是政府和社会一点一点地把这个权利加上去的。有了水果刀以后,你可以切菜;然后再加一下,可以切肉;再加一下,可以切瓜等等,慢慢加上去。

当然这“减下来”和“加上去”之间,会有很大的灰色地带,这是法学家或者法律经济学家讨论的问题。到底是“法无禁止则可为”,还是“法无准许不可为”呢?这是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争论的问题。不管怎么样,我们这里的要点是,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。

2.权利不等于福利

第二个人们经常误解的概念是,他们会把权利和福利等同起来。其实权利并不等于福利。

我们回顾过去,所谓人权的观念曾经有过好几波重大的演变。最早的时候,人们规定了一些所谓的基本人权,当时的一个初衷就是为了防止政府对个人自由造成太大的威胁。所以就要确定一些基本的人权,让个人的自由能够得到保障。

这些基本的权利,就是第一波的基本人权,它包括自由迁徙权、生育权、选择职业权、选择专业权等等,因为在当时的社会,还有明显的阶级之分,贵贱之分,世袭职业壁垒等等问题。所以第一波的基本人权,讲的是个人怎么免受政府的过度干预而形成的权利,这是比较好理解的。

但是后来到了第二波,基本人权的概念又做了扩张。人们把另外一些权利也包括进去了,包括所谓的就业权、免费享受教育权、免费享受医疗权等等。他们说这些也是基本人权,这叫第二代的人权。

我自己对这些所谓的第二代基本人权,有不同的看法。如果你说享受福利是基本人权的话,如果你说就业是一项基本人权的话,那么别人向你提供福利,别人向你提供就业岗位,就是他们的基本义务。否则你的基本人权怎么实现?

我希望你能够小心的是,每当人们说他有享受这种福利的权利,有享受那种福利的权利的时候,你就要给自己提个醒,你就要问一下,如果人们真的天然有权享受这些福利的话,那谁来提供?谁有义务来提供?

3.中国经济成就源于人权大幅改进

过去这些年,还有一种说法似是而非。说中国经济发展得益于中国的低人权状态。你要想想,如果低人权状态能够带来经济发展的话,那世界上好多人权状态更差的国家,他们岂不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?

事实恰恰相反。中国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年的经济增长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个人的自由得到了很好的保障,人们享受了比以前多得多的权利。最基本的一点,就读、就业,人们享受的自由就比以前大很多。

过去毕业以后是要靠组织分配的,今天的毕业生是自己找工作的,每一个人拥有对自己人力资源的使用权、收益权和转让权。这一点自由,当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时候,他给整个国家带来的活力,那就是不可估量的。

所以在我看来,中国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么辉煌的经济成就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有人权,而且是相当不错的人权状态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完全没有改善的余地,我们还有很大改进的余地。

4.产权保护的是物理属性,而不是经济价值

第三点我想要跟你澄清的是,产权保护,永远保护的只是资产的物理属性,而不保护它的经济价值。

我开了一家茶馆,受到产权的保护,这是什么意思?意思是说,你不能跑到我的茶馆,破坏里面的财物,你不能在我茶馆的门口喷上油漆,你不能阻挡客人进入我茶馆的通道,所有这些,保护的都是我茶馆的物理属性。

但是如果你在我家茶馆对面开一家咖啡馆,你把我们家客人都吸引过去了,我们家茶馆的经济价值一落千丈,我们家茶馆的经济价值受不受产权的保护?不受。

你可以在我对面开咖啡馆,可以把我的顾客吸引过去,可以把本来是让我赚的钱赚到手,对此我无能为力。那是因为,产权只保护资产的物理属性,而不保护它的经济价值。

这是我在讲产权经济学的时候,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的原理。

最近刚好发生一个案件,印证了“产权保护不保护经济价值”的看法。这些年互联网约车特别流行,不仅仅是在中国有滴滴打车,在美国也有优步打车(Uber)。由于互联网约车流行,它特别受欢迎,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,不仅如此,传统出租车的牌照价值也大幅下跌。

最后,出租车司机非常不满,联合起来把互联网约车公司告上了法庭,认为政府偏帮那些互联网出租公司,这些出租车司机说:

我们的出租车是有牌照的,他们的互联网约车怎么就没有牌照?我们在有牌照的情况下,利益受损了,政府为什么不好好治一下这些互联网约车公司呢?

5.法律经济学大牛波斯纳

有意思的事情来了,这个案子最后到了美国第七巡回法院,由著名的波斯纳法官(Richard Allen Posner,1939— )主审,你可能没听过波斯纳这个名字,他在咱们法律经济学界是个大牛。

他是“法律经济学”的一位创始人,他从1972年开始出版的一本名著,叫做《法律的经济学分析(The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)》,从那年开始,就标志着经济学全面入侵法学,这本书到今天已经印到第九版了。

波斯纳还有好多故事,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讲。他最大的一个特点,是著作非常多。多到什么地步?多到我不相信他是要睡觉的。因为你把他写的文章排起来,再把他写文章里面引用过的那些书籍、论文,再把它连起来,他要读完这些论文,然后再写文章,他不可能有时间睡觉。

6.互联网约车为什么不需要牌照

我们刚才说的“出租车司机告互联网约车公司”的案子,到了波斯纳法官的手里,他是怎么判的?他判互联网约车公司胜诉。

波斯纳法官的判决写得非常漂亮。他说持有咖啡厅营业牌照,并不意味着持牌人可以阻止另外一家茶馆开业。实际上,当新技术或者新商业模式诞生的时候,通常的结果,是老一代的技术或者商业模式会式微甚至消失。

如果老一代技术或者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,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,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。我们可能就不会有出租车,而只有马车;不会有电话,而只有电报;不会有计算机,而只会有算盘。

波斯纳法官的这个判决有十多页纸,讲得非常精细,但核心思想就这么一个:私有产权保护的只是财产的物理属性,不保护它们的经济属性。

课堂小结

如果新的技术让一种新的服务应运而生,我们就应该鼓励这种新的技术替人们服务,否则的话,新的技术永远没办法普及,我们永远生活在那些旧技术的年代。

课后思考

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是,现在很多网站是靠弹出广告来赚钱的,而市面上又有另外一些软件公司,可以帮助用户阻止页面弹出广告。那么你认为,这些第三方的、阻止页面弹出广告的软件,有没有侵害网站所有者的财产权?

欢迎你给我留言,我们下次再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