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我们开始本周的问答时间了。这个礼拜,我们开始了一个全新的模块,我们讨论权利。当然,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问题,就是权利到底是人赋的还是天赋的。

在预告里面,我们提了一个问题:“我们常听说天赋人权的说法,但如果权利是天赋的,那为什么各个国家和各个时代的权利会有那么大的差异?”这个预告的问题再加上周一的问题:“经济学说权利是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,这个概念和天赋人权有没有冲突?”

这两天的问题,引来了同学们非常多的回答。而这些回答,绝大多数都是同学们根据过往的知识和经验做出的。

我连续两天问这么相似的问题,用意就是让大家先把脑海里的想法写下来,然后看看我们课堂里提供的答案。只有这样做,你才能真切地体验到经济学看问题的角度给你带来的认知的差距。

1.“天赋人权”动听诱人,但不能信以为真

“权利是天赋的”、“天赋人权”这样的概念实在太诱人了,听起来特别激动人心。所以当人们一再重复这样的说法的时候,就容易信以为真,把显而易见的事实都给忘记了。

权利很明显不是天赋的,它是随着时间的变化,随着约束条件的变化,随着相关利益者博弈的力量的变化而衍生出来的。把权利看作是天赋的这种观点有几个问题。

第一,它没有看到权利变化的过程,不知道很多权利是争取过来的,是慢慢形成的,它无视了这个基本的事实。跟我们应该持有的科学态度有抵触。

第二,它也太过自信了,持“权利是天赋的”这种观念的人,他们总觉得自己认可的那些权利代表了自然的力量,代表了天的意愿,不能改动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自己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。持这样的态度,在生活当中不仅不容易变通,而且当他们犯了错误的时候,他们还会变得尤其固执,这是天赋人权观的问题。

而如果认为权利是人赋的,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,那效果就刚好相反。首先,它符合事实;第二,它也能够促使人们实事求是的、进行理性的讨论和积极的争取。

2.美国“协助避孕权”的故事

在美国的早年,教育、协助别人避孕是违反《刑法》的行为。结果就有两位先驱人士他们要挑战这个法律,一位是家庭计划协会的会长,另外一位是耶鲁大学医学院的教授,他们两位就故意成立了一家诊所,帮助别人避孕。

结果,当然是意料之中了,他们就被逮捕、审讯,并且被判有罪,罚款100美元。接着他们就上诉、再上诉,结果案子到了美国最高法院。

他们的目的是要让帮助别人避孕成为合法的行为,但是他们采取的战术却是迂回的。他们说,《宪法》里面赋予了人们隐私权,所以当一对夫妻到诊所求助的时候,他们的隐私权是受《宪法》保护的。

但问题是,在美国整部《宪法》里面也没有找到“隐私权”这个字眼。最后最高法院的法官判决是:“是的,虽然隐私权在法律的条文里面,在《宪法》里面找不到这个字眼,但是隐私权这个概念在整部美国的《宪法》里面到处都是,已经隐含在里面了,所以隐私权是存在的,是受美国的《宪法》保护的。”

去诊所寻求避孕帮助的夫妻,因此就受到隐私权的保护,政府就没法提出证据,控告那些开诊所帮助别人避孕的人。

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是在1965年做出的,而这个判决在当时只适用于合法夫妻。一直到1972年,这个判决才被广泛地应用。

3.权利是在变化当中争取过来的

只要我们关注一下事实,我们就知道,权利是在变化当中争取过来的。

人的能动性很重要。这让我想起咱们学经济学经常讲均衡,讲因果,讲事物发展的趋势。在讲这些内容的时候,可不能忘记了细节和过程。细节和过程非常重要,我们说世界上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给。

原理上是这样的,但谁来供给呢?一个灯泡坏了,在市场经济下面就一定会有人来修灯泡。这个原理我们知道。但现实生活中谁来修灯泡呢?如果我家的灯泡坏了,那我坐在那儿一直想着供应、需求、经济规律、市场的力量是巨大的,那灯泡也不会自己修好啊。

世界上有苹果手机以后,我们知道一定会有后来者。但这是谁啊?经济学家不知道。管理学家知道,企业家知道。你看这就是经济学、管理学和创业经验之间的互补关系。

比方说昨天下班的时候,我听罗永浩的《干货日记》。他讲到怎么样挖人才,怎么挖那些特别难挖的人才。那些燃点特别低的,跟他讲什么激情,讲什么愿景,讲什么理想,都兴奋不起来的人。

对这种人,应该把他请到一个高大上的地方,比方说银泰中心的顶楼餐厅,在晚上看着下面长安街川流不息的车流和人流,再点上一两瓶好酒,这样的话他就会被燃起来了。这就是细节,这就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经验。

罗永浩老师这个专栏,我觉得最大的价值在于他非常的诚实,他是一位内心非常坚强的人,他是敢于剖析自己内心想法的人。有很多人是没有勇气直面自己过去犯的错误、自己性格上的缺点、自己走过的弯路、做错的事情。

罗永浩老师是这样的人,巴菲特也是这样的人。我有一位学生去采访巴菲特,他问巴菲特:“你能不能讲讲你犯的过错?”巴菲特说:“你有多少时间听:)?”

其实,我们在前面介绍阿尔钦的著名论文《不确定性、进化和经济理论》的时候也讲过,对我们有帮助的不仅仅是成功的经验,失败的经验其实更难得、更珍贵。唯一的问题是,我们找不到那些失败者了,那些失败者通常不愿意再露脸给我们介绍经验了。

罗永浩老师非常成功,但他愿意跟我们分享他失败的经验,我觉得这是他的《干货日记》最宝贵的地方。

4.看清楚这个世界真实的一面

周二的问题是:“如何理解人生而平等这句话。”

Jack Han 同学回答说:这一课给我打击很大,明白了一个道理,说人生而平等,在权利的定义下实际上是不成立的,它只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而已。

这也让我想起了前天罗振宇老师在他的音频里面讲到,欧洲尤其是英国的长子继承制,只有长子才能够结婚,才能够继承家产。你说这公平吗?从咱们中国人的角度看来不公平。但在西方,多少年了,也就这样。

学习经济学,我觉得有一点非常重要,就是首先咱们要学会睁开眼睛,看清楚这个世界真实的一面,而不是咱们想象的一面。

所以经常我也会反思,童话故事到底是好还是不好。它给我们描绘了一个跟真实世界非常不一样的世界,描绘完了,我们沉浸其中,陶醉完了,又回过头来重新要认识这个真实的世界,这不是折腾吗?

如果咱们教育小孩,从小就告诉他真实社会是什么样子的,这是不是省事一点呢?还是说咱们应该先给孩子们灌输一些美好的故事呢?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。

5.与法有缘

周三的问题是:“如果你在汽车站急着上洗手间,你要别人给你照看行李,你会把行李给一个衣着破旧的穷人,还是一个西装革履的有钱人。”

当然,这是一个想象当中的问题。有些同学的回答,是针对我所提出的这个过分简化的场景做出补充:可能有钱人时间更贵,有些穿西装革履的也不一定是好人,还要同时看看他的气质怎么样,还要看看他会不会对自己微笑等等。

当然我们知道,这些不重要,我们描绘的这个简单场景想要表达的是,财富状态不同,积累不同,做坏事所付出的代价也就不同。

那些有钱的人,功成名就的人,有相当积累的人,通常就是那些更犯不起错误的人,是那些不容易被蝇头小利所诱惑的人,是那些更愿意执着地追求自己内心的标准的人。

我想起我看过的一本书,非常好的书。这本书的作者是香港第一位华人检察官余叔韶(Patrick Yu )先生写的。书的名字叫《第七个孩子和法律(A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)》,他写的是英文,译成中文叫《与法有缘》,这翻译也非常漂亮,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翻译。

余先生的父亲、他自己,还有他的孩子,都毕业于牛津大学。在香港,他们属于上流社会。他们的生活可能跟咱们老百姓的生活有很大的差距,但是要说起秉承法律的精神,追求判案的公平,我相信他们的执行力更强,因为他背负了家庭的荣誉。如果他犯错的话,他付出的就会更多。

6.浏览器广告拦截:权利博弈进行时

周四的课程,我们讲的是产权保护只保护物理属性,而不保护经济价值。我们提出的问题是:“有些软件、浏览器的插件能够阻止网站弹出广告。这种软件本身是不是对网站的产权产生了侵害?”

这个问题就牵涉到网站弹出广告,是不是网站自己本身所应该具有的物理属性。

厂家在自己卖的矿泉水上面印上自己的商标,这是物理属性;电视台在自己播放的电视剧当中插播广告,这也算是物理属性;网站在自己提供的内容旁边弹出一些广告窗口,其实也应该属于物理属性。我就是这么认为的。

但是,在德国前些年出了一个大案子,那就是一家浏览器的插件公司,名字叫Adblock Plus,中文的意思是“广告拦截加”。这家软件公司就专门去拦截别的网站的广告。

而那些网站都是一些大的出版商,而一些因此受到伤害的出版集团就联合起来告这家公司,连告了五六次都败诉了。

当然,你看这些内容提供商他们非常自信,弹出广告是他们应该有的权利,网站上的广告是他们物理上的产权。这些出版集团也一再声称,弹出广告是这种商业模式的特点,目的是为了让读者能够不交费就阅读到他们提供的内容。

但德国汉堡的法庭却一再以消费者的利益为由,判这家插件公司胜诉。更难以理解的是,这家专门生产软件阻止广告弹出的公司,还向那些要弹出广告的网站收费,只要交够了费,他们就可以让广告弹出。

所以咱们说,权利的界定是一个博弈的过程,这个博弈是现在进行时的。

周五辩论

好,我们周一到周四都给大家留了思考题。今天礼拜五,我给大家留一个辩论题,大家一起辩论。

辩论的内容是,如果你是家长,到底应不应该让你的孩子在童话故事里面长大。

正方是应该多给孩子讲童话故事,让他们对世界葆有美好的印象。

反方是我们应该尽量减少给小孩讲童话故事,让他们早一点接触真实的世界,看清真实的世界,不要对世界抱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。

欢迎大家参与辩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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