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我们开始本周的问答时间了。这个礼拜我们讲的内容挺丰富的:

  • 年金的概念;
  • 买了债券以后,市场回报率上升,到底是赚钱还是亏钱的问题;
  • 政府借债的本质,也就是说,我们能不能把政府借债,看成是我们向我们自己借债,所以借多少都无所谓的问题;
  • 保险和储蓄的区别,以及保险的运作原理。

1. “七二法则”的运用

关于利息理论的应用,有一个小窍门,我要告诉你的,那就叫“ 七二法则 ”。

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,就是在固定的年利率下面,一份本金到底要隔多久才能够翻倍,怎么算,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。当然,你可以拿计算器计算,但是你也可以根据这个小窍门,掐指一算,八九不离十。

这个小窍门就是,你拿72除以当前的利率,除出来的那个商,就是隔多少年你的本金能够翻倍的大致数目。

比方说,如果年利率是5的话,那么72除以5那是14.4,大概14年以后,你这份本金在年利率是5%的情况下能够翻倍;如果利率上升了,是10%了,那么72除以10,那是7.2,那7年多一点,你的本金就能翻倍,这叫“七二法则”。用72除以当前的年利率,除出来的商,就是一份本金翻倍所需要的年头数。

这个法则挺好用的。比方说,如果当前的利率是10%,你手头上有只股票不太好,但有人劝你说:“这只股票现在不太值钱,但别卖,因为再过10年,这只股票的价值就能翻倍了。”

你到底是听不听他的呢?很简单,根据七二法则算一下。如果现在年利率是10%,72除以10等于7.2,7年这份本金就可以翻倍,而你手头上的股票据说要10年才能翻倍。太慢了,不值得持有,把它卖掉。这就是七二法则的运用。

2. 不能脱离时间点讨论年金现值

关于永续年金的计算,有同学提出了疑问。W..T 同学就说:

课程里面之所以得出年金在后50年收益占比很低的结论,是基于年金每年都相同的这个前提的。但是,年金真的是每年都相同吗?对一个专利来说,也许今年不太值钱,但是到第二年、第三年反而就更值钱了。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,年金的数量一直在增长,那么一份年金的现值当中,未来的占比肯定就比较大。

这个说法非常正确。我们前面是为了讨论的简化,把每年的年金数量都看作一个常数,这样比较便于计算。但如果每年的年金数量是变化的,那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计算。

这里面,问题的重点在于,我们不能脱离时间点来进行讨论。在一个时间点上做出的决策,在另外一个时间点上看,评估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
而我们在做一个统一的规定,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年限的时候,是做一个概率上的权衡。那就是到底要在多大程度上,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;又要在多大程度上,让那些“一个人用不影响别人用”的知识,能够尽量让更多人享受。

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一个权衡的时候,我们做的是一个概率上的决定。

也就是说,在讨论知识产权保护年限的时候,我们要记住两点:

我们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,是站在颁发专利或者商标保护的那一个时间点上说;

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规则,而不是一个个案的讨论。

第三点,今天我要补充的是,我们讨论了不同的风险偏好,有风险中性,有风险厌恶,也有风险喜好。但其实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,他是有不同的风险偏好的。

最简单的例子,一个买保险的人,他也可以同时买彩票。在这两个不同的场合里面,他就展现了他不同的风险偏好。

买保险的时候,他是一个风险厌恶型的人,他要减少未来收入的大起大落。但买彩票,他要的是另外一种享受,他要追求的就是大起大落。

这一点非常重要。将来我们在讨论人们究竟是不是天生就追求一个公平的社会的时候,我们会重新利用今天讲到的,人有不同的风险偏好的知识。

好,我们来看看本周的思考题。

3.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应视情况斟酌

周一,我们讲到了米奇老鼠,讨论了从年金的概念出发,知识产权保护期应该多长的问题。所以,周一留的思考题是:“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,人类是会变得更好,还是会变得更糟? ”

我在留言区看到,大多数同学都回答说,没有知识产权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更糟。

我自己也基本同意这个结论。但是,我自己更欣赏那些提出反面理由的同学,因为这个问题——知识产权到底应该不应该由政府出面来保护,答案并不是显而易见的。在经济学界有过长期的讨论。

最早期的经济学家,比如说1795年的边沁(Jeremy Bentham,1748年2月15日—1832年6月6日 ),1803年的萨伊(Jean-Baptiste Say,1767年1月5日-1832年11月15日 ),1848年的密尔(John Stuart Mill,1806年5月20日-1873年5月8日 )等等。他们的观点非常简单,他们认为知识产权肯定应该保护,因为这可以鼓励人们的发明创造。

但后来经济学家有了更复杂的思辨,到了庇古(Arthur Cecil Pigou,1877年11月18日- 1959年3月7日 ),大家记得吗?讨论拥堵费的那位经济学家,他就认为专利体系本身很大程度是多余的。

再后来,还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,专利体系弊大于利。

而到了当代,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(Kenneth J.Arrow,1921年8月23日—2017年2月21日 )、萨缪尔森(Paul A Samuelson,1915年5月15日-2009年12月13日 ),就更进一步地认为,知识应该为人类共享,那些从事发明创造的人,他们的收益应该由政府来统一支付。

记得吗?我们前面在讲“灯塔的故事”的时候,介绍过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对公用品的论述。他说,既然公用品是一个人用不影响别人用的东西,我们就不应该收费,而它的生产,应该由政府来统一提供。当然,在这里,知识就是一种典型的公用品。他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。

其实,在历史上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家,他们提出来的理由有不少是具有启发性的。

其中最重要的一点,是由于知识、思想、发明、创造本身很难界定。它不像一个物品,能够清楚地指出它的边缘、形状和质量。一个思想跟另外一个思想,一个发明跟另外一个发明,一个旋律跟另外一个旋律,它们到底有没有相似之处,到底有没有互相抄袭,很难说得清楚。

一项发明,究竟是靠灵机一动而得到的,还是经过大量的投入而得到的,这当中就有很大的区别。世界上有多少人,能够独立地想出,用轮子来运东西呢?有多少人,能够独立地想出,把铅笔和橡皮擦捆在一起,使用会更方便呢?

如果车轮的发明是一项排他性的专利,带橡皮擦的铅笔也是一项排他性的发明,使用的人都得得到批准,而且得交专利费,那有多少人得花多少冤枉钱啊。

而当然,有许多的知识产权,它是要经过大量的努力、巨大的投资才能得到的。

比方说,一种新药的研制,需要十年、二十年,需要十亿美金,二十亿美金。而一种新药一旦做出来了,要仿制的成本就微乎其微。这种知识产权就应该得到很强的保护。

所以,我总的看法是,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非常复杂,肯定不能一刀切。不同的情况,要予以不同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。

4. “一人做事一人当”的社会制度最有效率

周二的问题:“ 是假设有两个社会,一个社会是每个人的手,都放在自己的口袋里面过日子;而另外一个是每个人的手,都放在别人的口袋里面过日子。这两个社会发展下去会有什么不同,你认为哪个更好? ”

我同意大部分同学的回答,那就是每个人的手,都放在自己口袋里面过日子,这样社会会发展得比较好。

沈天一 同学说:

弗里德曼说过一句话,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;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;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浪费;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。

所以,我们在看一个社会制度的设计、评估这个社会制度的设计,是不是有效的时候,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,就是看这当中每一个人的行为,到底有多大程度是由他自己来负责的。

一人做事一人当,而不是一人做事别人当,别人做事自己当。用经济学的语言说,那就是尽量减少一个人的行为,或者他的言论的外部性。这是衡量一个社会制度设计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。

5. 保险公司的重要作用是分摊风险

周三的问题是:“ 商业保险公司,它们的功能究竟是减少社会总的风险,还是不能降低总的风险,而仅仅能够分摊社会上既有的风险。 ”

我的想法是有了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,人们的行为多少会做出改变,这时候总的风险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,不容易一下子做出判断。或者更准确地说,是有些风险减少了,而另外一些风险又增加了。

商兴华 同学回答说:

保险公司不能减少社会总的风险,只能分摊社会总的风险。有时候甚至会增加社会总的风险。比如下冰雹的时候,汽车正好在室外放着,没有投保的人可能会想,冰雹别把玻璃砸了,赶紧把车挪挪。投保的人就会想,玻璃坏了没事,反正保险公司会赔。

所以,我们说保险公司只保那些独立的事件、人对它们不能产生能动性的事件,这种说法也只能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

人到底会不会生病,这看上去像是一个客观的现象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象。

但是,人真的就不能控制自己生病的几率吗?在一个提供全额医疗保障的国家里,和一个医疗费全得由自己支付的国家里,人们爱护身体,不暴饮暴食,不酗酒,经常锻炼的积极性会是一样的吗?很可能是不一样的。

但不管怎么样,社会上存在的风险,不可能由于保险公司的存在而降为零。所以,保险公司更重要的作用是分摊风险。

人们为什么愿意接受被摊派的风险呢?最重要的原因,是人们对风险的评估不一样。有些是“风险厌恶型”的人,而有些是“风险喜好型”的人。正是由于这些偏好的不同,使得本来就存在的风险经过分摊以后,人们普遍的幸福感提高了。

这就跟我们开学的时候讲的,在战俘营里面,面包、牛奶、香烟的总量即使没有变化,但经过重新分配,所有人的幸福都得到了提高的道理一样。

6. 政府强制购买保险的理由

周四的问题是:“ 既然买保险是个人的选择,是一种买卖商品的行为,为什么有些国家,比如美国,要强迫所有的人都买保险,理由是什么? ”

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理由,是政府觉得自己不能够见死不救。但如果它真的对所有遭受灾害的人都做全额赔偿的话,政府自己也承担不了那么沉重的财务负担。所以,它就事前逼着所有的人都先购买保险。

而在这个过程中,私营的保险公司能够以更精确的方式计算风险,收取保费,从而使保险服务的成本能够降到最低。

我记得我们留学生到美国读书的时候,正式注册前就一定要购买保险,否则学校不让你注册。这种做法,是学校为了避免入学以后,学生发生各种意外,再进行集资帮助这位学生的困难。

我们在国内的大学,经常见到这种情况:哪位三好学生忽然得了什么病,哪位同学遇到什么意外,要大家出手帮助。当然,大家总是慷慨的。但是,要知道人的善心是有限的,来一个可以帮,来两个可以帮,十个呢?二十个呢?

最终还是应该通过制度来解决问题。毕竟,政府是一种提供最后援助的国家机构,谁真的有事,还得找政府帮忙。但政府帮忙成本有时候是巨大的。

我印象很深的是,以前我在南方居住,每年都有台风季节。每当有台风的时候,天文台就会告诫大家,要留在家里注意安全,而这时候,总有人要跑到海边去看浪花。这些人如果遇到意外,政府还是要出手帮助的。但他们实际上极大地增加了政府运作的成本。

在芝加哥,每年的冬天,密执根湖就结成了冰,由于天气很冷、冷得快,整个湖面的波浪都是凝固的。但到了5月份,冰块融化了,政府就会警告大家,这时候千万不要再去凿冰钓鱼了。但就是有人去凿冰钓鱼,然后掉到湖里面去,要政府去救他们。我赞成去救他们,但是把他们救回来以后,我觉得应该让他们承担一笔罚款。

周五辩论

好,我们周一到周四给大家留了思考题。今天礼拜五,我给大家留一个辩论题,大家一起辩论。

我们发现,现在大多数的民主国家,他们的政府都承担着巨额的债务,每年的财政都有巨大的赤字。他们都是一些入不敷出的政府。我们就来讨论一下,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。

正方认为,政府欠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的经济问题,也是为了更好地谋求未来的发展。欠债本身不是问题,只要将来能还就行了。

反方认为,政府不应该欠债,政府应该量入为出。政府巨额的欠债是现在的人对将来的人的剥夺,将来的人还没有出现,还没有参与投票,我们现在的人,就把债务推到他们身上是不公平的。

欢迎大家参与辩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