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这个礼拜我们介绍了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,也介绍了受价者和觅价者的概念。今天我要进一步向你解释,一个行业、一个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,不应该取决于在这个行业里面竞争企业的个数。

1. 企业合并是为了应对更激烈的市场竞争

我先问你,在一个小区口有两个卖早餐的摊位,他们之间有竞争吧?但是有一天,这两家摊位合并,变成一家摊位了,那你说,在这个小区口,卖早餐这个行业的竞争程度上升了还是下降了?

你可能会说,两家摊位变成一家摊位,竞争者的数目减少了,那肯定是竞争减少了。但如果竞争者的数量减少,竞争的程度就减少的话,那我们看看,今天社会上有许多大企业,雇佣的人不是十个、不是百个、不是千个,而是上万个,这些企业不就对竞争有极大的破坏吗?

如果我们要促进竞争,岂不是应该把这些企业一分为二、二分为四,把他们最后分成一个一个人的自雇型企业,才能够增加市场的竞争程度?这显然是有问题的。

我们仔细想想,这两家卖早餐的摊位,他们合并起来会发生什么事情?你记得我们讲“渔村的故事”吗?两个人、三个人上船以后,他们不是简单地重复劳动,他们之间会有新的分工和合作,他们会产生新的规模效应。

也就是说,这两家早餐摊位合并起来以后,他们的竞争能力更强了。如果你仅仅盯着这个小区门口,你会说生产者的数量减少了,竞争的程度可能下降了。

但是,如果你把视野放宽一点、看得更远一点,你就会发现,这两个早餐摊位合并起来以后,变成了一家竞争能力更强的早餐摊位,他们之所以合并起来,是为了跟外面其他的早餐摊位,展开更激烈的竞争。竞争程度没有减少,反而很可能增加了。

我们看任何一个企业,都应该通过这样的角度来理解。今天你看所有的大企业,企业内部有高度紧密的结构的。没错,在一个企业内部,人与人之间是不竞争的,他们是合作关系,但这种高度组织化的合作,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在别处展开更激烈的竞争。

所以我们不能够仅仅从企业的数目多寡,来判断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。我们不知道企业的边界到底在哪里,怎么样才算是最激烈的竞争。

2. 企业规模大小由企业家摸索确定

企业的边界也就是企业的大小,什么时候两个企业应该合并成为一个,什么时候一个大企业又应该分成若干个小企业,这需要企业家在竞争当中不断地尝试、不断地摸索。

外人,不管是经济学家、政府官员还是各种社会贤达,他们都没有办法在事前做出一刀切的判断。

很多时候,企业的数量取决于消费者的数量。比方说,在咱们北大国发院里面,可能有一位理发师就够了。因为院子里面,也就二三十位教授,再多就是浪费,两位理发师都会亏本。

这位理发师收取的,到底是垄断价还是市场价呢?这不取决于在朗润园里面有多少位理发师,只取决于一点,那就是行业的入口有没有人为设置的障碍。

如果院长说只能让这位理发师理发,别人不能够进入理发,或者规定教授不能自己理发,那么,这位在朗润园里面被指定的理发师,收取的价格可能就是垄断价。

但如果大家能够随意地选择替代方案的话,这位理发师哪怕是园子里面唯一一位理发师,他收取的价格也很可能仅仅是市场的竞争价格。因为如果他收取的价格太高,就会吸引别的替代者进入市场。

在这个市场里面,竞争程度到底激烈不激烈,不看企业的个数,只看行业入口有没有人为设置的障碍。

3. 有竞争必有成败,有成败必有企业退出市场

判断一个市场的竞争程度,不仅取决于竞争企业的数量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是因为我们鼓励竞争。既然鼓励竞争,有竞争就必然有成败,有成败就必然有一些企业要退出市场。

如果我们非要在一个市场里面,维持一定数目的竞争者数量,那我们就会遇到一个两难的问题。一方面我们鼓励竞争,但另外一方面我们又不让那些在竞争当中败下阵来的企业退出市场,这算什么竞争?

所以,基于这些理由,我们不要犯一些常见的错误,包括一些经济学教科书都会犯的错误,那就是根据市场上竞争者的数量,来判断这个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。

4. 竞争激烈程度的衡量标准:市场准入

我们用什么标准,来判断一个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呢?我们只看一个标准,那就是行业的入口处,到底有没有人为的、行政的障碍。

我给你准备了一个表格,它按照两个不同的标准:受价者和觅价者的标准,以及开放市场和封闭市场的标准,把世界上各种不同类型的供应商、生产者分成了四大类。

也就是说,受价者被分成了两类——在开放市场、在行业入口处没有任何准入障碍的受价者,以及在封闭市场在行业入口处有准入障碍的那些受价者,这是两种受价者。

以及在开放市场下面的觅价者,和封闭市场下面的觅价者,四种不同的类型。

比如在开放市场里面有受价者,他们是个体农产品的销售者,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。

在开放市场里面,也有所谓的垄断者或者觅价者,比方说在市场竞争状态下面取得一定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,比方说苹果公司、微软公司。他们的市场支配地位,是通过创新、通过产品的特色、通过消费者的投票来获得的。

而在封闭市场里面,受价者就会形成所谓的卡特尔,比方说在许多国家里面就有农产品的卡特尔;石油输出国组织他们卖的石油高度同质的,他们也会形成卡特尔。他们的特点是他们在行业的入口处,设置了行政障碍,形成了所谓的石油卡特尔。还有工会会员,实际上也是一种卡特尔。在后面我们会有专门讨论工会的内容。

而在封闭市场里面,也会形成觅价者或者垄断者,那些具有专营权的国营企业,还有那些受政府保护的专利权人和版权所有人,他们都属于在封闭市场里面形成的觅价者。

衡量一个市场的竞争程度,主要的一个标准,就是看一个行业的入口处,有没有行政设置的障碍。有,这个市场竞争程度就有限;没有,市场就是激烈竞争的。

所以一般来说,只要在行业入口处没有行政设置的障碍,这个市场就是充分竞争的市场。

这里只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政府授予的专利权和版权,这是一种促进发明创造的行政准入。虽然经济学家对此也有争议,但大多数的经济学家,还是支持政府对知识产权实施人为的保护。

课堂小结

今天我给你介绍了一个重要的概念,那就是一个市场的竞争程度,不能靠数数目、不能看企业的个数来决定,而应该倒过来,去看这个行业的入口处到底有没有行政准入的障碍。

课后思考

今天我留给你的思考题是,私营的垄断者和国营的垄断者,他们有没有不同?为什么?